市纪委部署“五一”节日期间清廉过节工作
来源:吉林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4/27 17:19:35
市纪委近日印发《关于“五一”节日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吉市纪办发〔2018〕10号),对全市“五一”节日期间纠正“四风”、清廉过节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五一”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重点检查在单位食堂(宾馆、培训中心)违规吃喝、在居民小区搞“一桌餐”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借机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要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线索。
《通知》强调,要坚持从严执纪、寸步不让,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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