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期中心理测评的通知
为了更好的巩固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成果,深入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预防校园心理危机事件,构建和谐校园,特开展本次期中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一)2021级在校学生
(二)2022级全体学生
(三)2023春季班学生
二、测评系统开放时间
2023年5月15日 —5月19日
三、测评方式
本次采用线上测评方式。学生在吉林卫生学校无线网络(WX)环境下,通过扫描心理测评二维码进入“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系统”,在测评页面完成作答即可。测评量表为SCL—90.
四、测评注意事项
(一)心理测评中的问题和测评结果触及学生个人隐私,因此在整个测评结果管理过程中采取保密原则,内容不会公开,无关人员没有随意查阅学生心理测评结果的权限。
(二)为保证测评结果的客观性,请班主任老师督促本班学生独立、认真作答,相互之间不要讨论。测评过程中保持安静、确保在不被打扰的环境下完成本次测评。
(三)测评旨在了解同学们的心理状况,不会影响学籍、奖惩、就业等,所有问题答案无对错之分,按真实情况回答即可。
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教研室
赵老师:15567559595
于老师:13894207127
姜老师:13894245966
公共课部心理教研室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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