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卫生学校(4166com金沙)关于
2020年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处室: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在编“见习期”专业技术人员。
(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用工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管理权限认定备案: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并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的;
2.具有大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的;
3.具有中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四年以上的;
注:
1.“从事本专业年限”按跟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至2019.12.31 之间的时间段计算。
2.本次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认定,不包含护理、医疗等以考代评的专业,但上述专业可以申报教育序列。
二、报送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评人员需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提交材料时到人事处查询)
2.申报认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网查件(电子注册备案表)、
3.《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彩色打印)(填写到“见习期工作情况”即可,教育序列“拟任职务”填“助教”)。
上述材料请装入档案袋中,备评审单位审核。
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2日下班前。需要认定的老师请提前与人事处宫老师联系,电话:662249。
附件1: 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吉林卫生学校(4166com金沙)人事处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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