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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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党办
分类:管理提升
发布时间: 2017/3/15 10:48:43

各处室:

现将《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卫生学校

2017年3月15日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589号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推动我市职业学校以强化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制度、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8年)》印发给你们,作为今后一定时期学校提升管理水平的主要抓手,认真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5年1222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22日印发                                                                        

 

 

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

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5-2018年)

为加快构建吉林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实施依法治校,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职业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推进职业学校的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引导思想

根据《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吉林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吉林市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和吉林市职教产业园区建设规划,遵循《行动计划》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过程监督,做好行动保障,强化目标落实,注重工作实效,为“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开展诚信招生承诺及招生创新活动。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简章,学校主要领导和招生工作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问题;分年度规范开展专业调研,提升招生专业与产业对接的紧密性,提高招生计划的科学性;严格实行专业设置申报审批制度,坚决杜绝未批先招和不批也招等问题;积极探索基于现代学徒制的招生招工一体化创新,依法依规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加强合作办学管理,依法及时解除与不符合办学资质单位的合作办学关系。从2016年开始,全市每年将召开一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对招生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开展学籍信息核查和规范学籍管理活动。全面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学校每个学年度要组织学生科(处)、教务科(处)、招生办、财务科(处)联合开展不少于2次学籍信息核查,保证四方数据一致;加强学籍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等环节的管理,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杜绝虚假学籍、重复注册等现象;认真落实学籍系统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学籍员、管理员和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规范使用学籍管理账号,切实做到分开管理;加强对享受免学费政策和国家资助政策学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建立学生科(处)和教务科(处)联合工作机制,保障相关信息及时汇总、及时传递、及时清理;加强对非全日制学生的管理,健全灵活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建立教学管理档案,规范过程考核,严格实行毕业标准。

3、组织开展教学标准落地活动。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校本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校教学改革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要求,在20152016学年度下学期组织学校教师开展对各专业教学标准的学习、研究,并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结合双证书和校本特色,开发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在内的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配套校本课程标准,统筹规划增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训(包括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实习)比例,将顶岗实习时间调整为半年,从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开始实施;依据《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建立学校常规教学管理标准和制度体系,要保证管理标准和制度体系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岗,能够引导学校常规教学管理规范开展;要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严格实行教学计划,注重教学效果的反馈与改进,杜绝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随意变动等现象。

4、组织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严格实行学生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引入企业先进的5S7S等现场管理理念,制订学校的实习标准和考核标准,素养、技能与安全兼顾,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针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编制包含技能、素养、安全等内容在内的分岗位(一个专业一个企业多个岗位)引导手册,供不同岗位的师傅和学徒共同使用,同时制定学徒考核晋级标准,实施分阶段考核培养;编制各专业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有效融入到教学的各个环节;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工作;认真实行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提高顶岗实习的针对性,逐步改变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不一致等问题。

5、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关于校园安全的文件和法规,认真梳理学校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规范组织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6、组织开展财务管理规范活动。严格实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增强绩效意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的过程控制,规范会计行为,防止和杜绝虚报虚列、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

7、健全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参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结合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双元培育等办学理念,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规定的框架要求,国家级示范校在201612月前完成对学校章程的修订,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最迟于2017年中期完成学校章程的制定或修订。在学校章程颁布实施前,学校要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法制机构,依法履行审核批复程序。各学校要以章程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办学自主权,在治理结构上开展创新,支撑集团化办学、支撑校企间引企入校和引校入企合作办学,支撑职业学校之间自发组建校际联盟和专业联盟,优化资源流动,推动对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的集群服务;要以章程建设为契机,完善学校内部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职代会、教代会制度,疏通师生及学生家长反馈意见的渠道,建立学校智库系统,科学组织发展规划和发展愿景的研究和咨询,努力促进学校决策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8、完善管理制度标准。一是以学校章程为根本,结合《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创新工作和持续进行的工作,重新理顺学校机构设置和各岗位工作职责,坚持科学分工、一岗多责;二是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体系,以优化教育教学规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完善科研、后勤、行政对教育教学的服务制度,完善人事、财务和资产等方面对教育教学的保障制度;三是建立学校各项主要工作的指标体系,明确标准和规程,完善学校内部的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制度、标准和规程有效实施。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在扎实开展上述三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同步整理编制《学校管理手册》,一方面突出学校管理及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正规化,另一方面突出自身管理特色,逐步形成独特的制度学问。

(三)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9、加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认真研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在2016年底之前制订和完善各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建有数字校园系统的学校,要对系统进行充分研究,组织好系统的培训和推广,要与系统开发企业保持有效沟通,及时做好系统的升级和完善,发挥好系统在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等方面的功能,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正在规划建设系统的学校要做好整体设计,重点保障新建系统在数据集中度、系统集成度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各学校在制定数字化校园实施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现代学徒制和信息化教学的需要,通过App升级逐步满足现代学徒制一体化招生招工的信息发布、学徒录取、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的需要。同时也要逐步拓展数字化教学资源网上共享功能和企业岗位生产操作场景实时引入课堂功能,要通过系统逐步开展对在企业接受现代学徒制培训的学员网络授课。

10、健全管理信息化运行机制。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成立信息化专门机构,充实机构职能,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在教学、学生、就业、实训等各个岗位设置信息化专职人员,开展全员数据系统任务分工,保证系统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和安全。

(四)学问育人创新行动。

11、凝练学校核心学问。要在总结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学校特色、可传承发展的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等核心学问的基础上,形成独特的学问标识;编制《校园学问手册》,突出学校特色、职教特征和职业特点,在新老生中分类开展校园学问教育和宣传;制定校园学问(硬件)建设规划,设计好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等学问设施,利用好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平台,使之成为校园学问传播的有效载体;计划进驻职教产业园区的学校要在进驻园区后持续实施学问建设,营造园区内各具特色的校园学问氛围。

12、开展优秀学问进校园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学问和现代工业文明,加强技术技能学问积累,加大对“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国家行动计划的宣传。将大国工匠、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校园活动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安排,采取切实行动促进产业学问和优秀企业学问进校园、进课堂,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

13、实施德育工作创新行动。创新形式、用好载体,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学生社团,广泛开展校内校外公益性实践活动;发挥班集体在德育实践中的创造作用,鼓励班级围绕积极向上的主题开展德育创新实践活动,组织德育实践优秀班级评选;逐步总结经验,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可持续开展的《创新德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五)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14、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优化教育教学过程为目标,坚持个体评价与综合分析反馈相结合,着力构建三重质量监控体系。一是建立课堂教学有效性的量化评价体系,评价过程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公开、透明,既起到对教师个体的约束激励作用,同时也能起到对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过程监控作用;二是要以学生综合测评为基础,建立对学生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的量化评价制度,创新考核的方式方法,实施教考分离、教评分离,尝试引入企业、社会机构等开展第三方评价,基本目标是使评价结果既能够反映学生的个体成长,同时也能够使学校有效实施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结果监控;三是建立就业质量监控体系,探索能够反映学生就业质量的指标系统,构建与企业共同开展就业质量调查和分析的机制,畅通就业质量分析结果反作用于教育教学过程改进优化的渠道。

15、完善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认真研究教育质量数据平台,按照平台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的量化评价机制,结合信息化运行机制建设中全员数据系统任务分工,建立各项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科学采集渠道,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数据的汇总和分析,扎实做好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录入和上传工作。国家级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三、实施步骤及阶段安排

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计划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通过三个完整教学年度有计划实施,到2018年全面落实5个方面的行动计划任务。总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10月—12月)调研和宣传动员阶段。一是由市教育局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起草《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8年)》和《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学校主体责任部分重点任务推进表》;二是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职业学校开展专题调研,向各学校传达行动计划的引导思想和基本意义,部署各学校实施计划的重点工作,调研职业学校目前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加强管理的主要需求;三是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整体部署,对照《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制订校本管理水平提升具体工作方案(2015-2018年)和2016年度推进计划以及明确主要指标任务、责任主体和负责人,并在寒假前组织学校教职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全面学习宣传教育部印发的《行动计划》及本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61月—201712月)行动计划实施阶段。各校根据《任务进度推进表》,分步组织制定5个方面重点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按计划着手实施。市教育局将围绕计划重点任务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文件,并适时调度。原则上,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计划要实施基本到位,其它4项行动计划2016年全面启动,2017年除职教产业园区相关内容外基本达到实施标准要求。

第三阶段(20181月—12月)全面完成总结推广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各项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对照《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涉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内容,逐项查漏补缺,确保行动计划任务全面落实到位。总结典型案例,重点宣传推广,全面提升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市教育局研究制订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做好行动计划和有关重点工作组织和实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吉林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吉林市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若干规定》,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本着学习好、宣传好和落实好的目标思路,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建立工作机制,明确5项行动和15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保证行动计划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教育局和各县(市)教育局要制定行动计划指标体系,根据制度和标准的建设进度,定期组织各校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开展座谈、经验汇报和交流。将制度和标准建设纳入2016-2018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强化管理制度、标准实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市教育局职成处和市教育督导室将依据学校管理工作实效及实施行动计划取得的实绩,评比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5强校,并向上级推荐参加全国管理500强校评选。

(三)加强宣传和引导。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定期开展针对行动计划以及国家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的宣讲解读活动。市教育局职成处将依托市教育信息中心建设“吉林市职业教育信息网”,同时引导各职业学校网站开辟宣传交流专栏,尝试运用新媒体和公共数据平台,全面开展行动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四)加强人员培训。科学组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各类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分层培训体系,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更新、采集、分析,以及诊断和改进学校管理的能力。计划实施期内,选派学校各类管理骨干参加省级专项培训,同时推动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人员培训全面开展。

 

附件: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学校主体

责任部分重点任务推进表

 

 

 

 

 

附件

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学校主体责任部分重点任务推进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

时间进度

一、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

诚信招生承诺及招生创新活动

1-1  制定提交活动工作方案

20161份完成

1-2  开展诚信招生教育

20161月末完成

1-3  以专业对接产业为重点开展专业调研,招生规划科学合理。按时向教育局提交专业调研报告和2016年招生计划审批申请

20162月末完成

1-4  按照审批专业编制规范的招生简章(现代学徒制专业单列)

20162月末完成

1-5  与招生人员签署诚信招生承诺书

20163月初完成

1-6  持续规范开展招生工作

20163月初起持续开展

1-7  与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合作洽谈,签署联合招生招工和双元培养合作协议,保证现代学徒制班级顺利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参与学校)

20165月中旬完成

1-8  清理联合办学协议,完善统一的人才培养方案

20168月底完成

1-9  提交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2016年开始每年12月份提交

2

学籍信息核查及规范学籍管理活动

2-1  制定提交工作方案

20161月份完成

2-2  制定《学校非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完成相关专业非全日制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培养过程材料,保证非全日制学生通过灵活的学分积累达到毕业标准

20163月份完成,之后持续实施

2-3  开展学校教务、学生、财务、招生四部门学籍信息一致性核查,完成核查报告

20165月和12月分别开展,之后持续实施

2-4  落实校级学籍系统账号三级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学籍系统管理工作

20165月份起持续实施

2-5  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开展助学金、免学费资助对象专项检查,并建立学生和教学部门联动常态机制

2016年起持续实施

2-6  分年度提交活动总结

2016年起持续实施

3

推进教学改革和组织教学标准落地活动

3-1  开展针对《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系列解读和宣讲活动

2015年寒假前开始在教师培训中持续实施

3-2  制定《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活动实施方案》

20162月末完成

3-3  分专业组织研究开发小组,学习对应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基于2.5+0.5学制的校本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和骨干课程的课程标准

20165月完成,并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3-4  按照《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试点任务书,参考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20166月底前完成,201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3-5  建立学校常规教学管理标准和制度体系,保证《规程》落地,教学常规规范开展,教学计划有效实行

20166月底前完成,201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4

实习管理规范活动

4-1  在专业课程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完善实训标准,突出技能、素养和安全目标的有效实施,规范以项目和任务为单元的实训教学流程和考核评价标准,将课程中实践教学比例逐步达到5070%

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同步完成,逐步达标

4-2  针对现代学徒试点专业制编制包含技能、素养、安全等内容在内的分岗位(一个专业一个企业多个岗位)引导手册,供不同岗位的师傅和学徒共同使用

20168月底前完成,在2016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4-3  制定学徒考核晋级标准,实施分阶段考核培养

20168月底前完成,并持续实施

4-4  制定各实训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形成分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并将相关内容融入到实际教学当中

20168月底前完成,并持续实施

4-5  100%学校投保中职生责任险,制定完善实习安全预案

20169月底之前达标

4-6  筛选合作企业,保证顶岗实习岗位与专业群基本一致

20167月起开始组织实施

5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5-1  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和学校关于校园安全的文件和法规

20164月底前完成

5-2  长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0163月起持续实施

5-3  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20163月起持续实施

5-4  常态化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对各岗位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20163月起持续实施

6

财务管理规范活动

6-1  健全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建立内部监控机制、加强对学生资助的过程监控

201612月底前完成

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

7

学校章程建设

7-1  结合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和现代学徒制双元培育,按照现代职业教育思想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章程

国家示范校201612月底前完成,其他学校2017年中期完成

8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8-1  编制《学校管理手册》,建立各项工作的工作规程,保证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20176月底前完成,之后持续完善

三、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9

加强职业学校信息化平台建设

9-1  依据《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规范》制定和完善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201612月底前完成

9-2  科学开展教学、学生、后勤、安全和科研数据集成工作

20176月底前完成

9-3  逐步开发和实现平台对教学资源共享、远程教学和一体化招生招工的支撑功能

201712月底前完成

10

建立健全信息化运行机制

10-1 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信息化专门机构,实施全员数据录入分工,保证数据全面、及时和准确

201712月底前完成

四、学校学问育人创新行动

11

凝聚学校核心学问、科学制定园区学问建设规划

11-1 编制《校园学问手册》,突出学校特色、职教特征和职业特点,在新老生中分类开展校园学问教育和宣传

201612月底前完成手册并持续实施

11-2 制定校园学问(硬件)建设规划(非进驻园区学校)

201610月底前完成

11-3  进驻职教产业园区学校制定园区内校本学问建设(硬件)规划

20175月底前完成规划,入驻园区后持续开展

12

开展优秀学问进校园活动

12-1  开展“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国家行动计划的宣传讲座

持续实施

12-2  常态化开展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和优秀毕业生进校园活动

持续实施

12-3  开展具有校本特色的针对不同专业的企业学问、职业学问进校园进课堂活动

持续实施

13

实施德育创新

13-1  创新形式、用好载体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持续实施

13-2  培育学生社团,广泛开展校内校外公益性实践活动

持续实施

13-3  发挥班集体在德育实践中的创造作用,鼓励班级围绕积极向上的主题开展德育创新实践活动,组织德育实践优秀班级评选

持续实施

13-4  逐步总结经验,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可持续开展的《创新德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底完成

五、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14

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

14-1  建立学校课堂教学效果量化评价机制,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对课堂教学实施有效的评价和分析

20169月份开始持续实施

14-2  建立学生综合评价机制,以教务、学生、就业等部门为主,分工配合,开展学生全程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综合评价和分析

20169月份开始持续实施

14-3  建立就业质量量化分析体系,研究多元评价、反馈和改进机制

20169月份开始持续实施

15

完善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15-1  按照教育质量数据平台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的量化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数据采集渠道,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数据的汇总

20168月底完成

15-2  做好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

国家级示范校从2016年起,其他学校从2017年起,每年发布

六、主要保障措施

16

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

16-1  根据行动计划整体部署,对照《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制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

20161月底前完成

16-2  建立学校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体系,每一项行动都要有明确的目标任务、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团队

20161月底前完成

17

加强对活动宣传和宣讲

17-1  各学校要组织教研人员对行动计划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学校的具体措施充分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

持续实施

17-2  在学校网站专门开设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专栏,及时发布各项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和经验成果

20163月份起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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