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党费收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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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主题: 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党费收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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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党办
分类:党务工作
发布时间: 2016/5/11 9:03:35

市委组织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

党费收缴的说明

依据省委细则中“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来确定。

按照中组部问答,对于我市来讲,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等于就是拿到手的工资。还要注意: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其他的,如之前计算基数时扣除的单位补贴的公积金(即之前所谓的公积金双扣),必须取消了。还有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这三项近些年的工资构成中已经没有了,也不能扣除了。所以对于没有特殊津贴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来讲,党费基数就是拿到手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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