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报考方面的有关要求发布给大家,我校报考时间截止到2005年4月13日。我校报考人员只限本校职工或在学校下属的两所医院工作的同志(不包括实习学生),请准备报考的同志参照下列报考条件将有关材料准备好到人事处填报报考表,过期不侯。 报考要求:
1、考试报名应按《医师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到户籍所在地考点报名。户籍与试用机构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省内户籍的严禁跨地区报考。
2、报考条件: 执业医师:
(1)本科毕业试用期满一年;
(2)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后,大专学历两年,中专学历五年; 助理医师:大中专毕业后试用期满一年。
3、外省学历一律要求提供学校所在省教委证明(或派遣证)。
4、助理医师应报考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
5、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不作为报名学历。
6、中医类别不得与其他类别混报。
7、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卫生管理等专业不得报考。
8、200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专毕业生不得报考。
9、第三年参加考试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卫生局指定部门6个月以上培训证明。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小二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6张;
6、报名费:执业医师22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80元/人。 人事处 200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