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贯彻《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精神,遵循教育、教学管理的一般规律,依据新形势下学校的任务和工作特点,努力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2、负责吉林卫生学校、4166com金沙、北华大学及吉林大学联合办学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教学督导机构的活动。 4、完成全校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修订并组织实施;编制教学日历,落实各学科授课任务,规范教学过程;提出各专业课程选用的配套教材。 5、制定学期和阶段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计划的实行情况,认真抓好教学质量。 6、组织引导教研室业务工作,不定期进行教学检查教学评估,通过听课、师生座谈会以及学生测评等手段掌握教学动态,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7、配合学术委员会搞好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养计划,推荐教师进修、培训和参加各种学术活动。 8、负责学校各专业建设工作,协调各学科教学和管理工作。 9、协助搞好学校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10、协助学术委员会落实学校科研工作,促进教学和科研工作相结合。
11、制定实习及见习的大纲和计划,落实实习见习安排。
12、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及酬金的发放工作,参与外聘教师的聘请和负责酬金的计算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