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教育试点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推进高等教育学籍制度改革和大力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满足部分高素质学生继续深造的愿望,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高素质人才。省教育厅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
一、选拔对象、比例、方式
选拔对象:具有毕业生资格的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职高专学生。
选拔比例: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15%。
选拔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二、学制模式
实施“3+2”和“2+3”两种专升本教育模式。“3+2”模式是: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习的基础上,再加2年(医学门类3年)的升本教育。“2+3”模式是:二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习的基础上,再加3年(医学门类4年)的升本教育。
三、专升本试点学校、专业
试点学校(24所):
吉林大学、延边大学、长春税务学院、长春理工大学、东北电力学院、北华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医药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专升本试点专业的设置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紧缺专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本科专业为主,共开设40个专升本专业。
“3+2”学制模式的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科学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人文教育(地理、历史)、法学、汉语言文学、资讯学、英语、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物流管理、会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音乐学、体育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栽培与加工方向)、动物医学、制药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园艺。
“2+3”学制模式的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汉语言(汉韩双向翻译)、朝鲜族语言文学、英语、教育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20日。(本校报名时间1月6-7日)
2、报名费:每人150元。
3、学校应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后予以推荐。学生须按要求填写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报名表。有两个以上试点学校开设的专业,学生根据志愿可选择三所学校。
4、报考专业以相同、相近为原则。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不允许报考理、工、农、医类专业;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允许跨类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之间可跨专业报考。
五、考试
1、 考试科目(见附表二)
考试科目分为外语和专业综合课。外语考试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高专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大纲为基础。专业综合课为二门主干课,考试试题内容以该专科专业所学内容为基础外,同时考虑该试点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外语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200分(二门专业课各占100分)。
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的考生增加30分或B级证书的考生增加10分;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简称NIT)任意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专业综合课加5分。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6年4月15日,上午 9:00---10:30
外语考试,下午13:30---15:30专业综合课考试。
六、阅卷与学籍变更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阅卷。
学籍变更工作以专升本专业为范围,外语与专业综合课确定最低分数线后,以各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原则。根据专升本的总体选拔比例(15%)和该试点专业社会需求,确定专升本的学籍变更人数。学籍变更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统一组织。学籍变更的学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学籍变更通知书,并按有关要求办理粮户迁移手续。2006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部学籍变更工作。
七、教学工作
1、各试点高等学校要按照试点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2、各试点高等学校要重视“专升本”教育工作,应成立专门的教学领导机构,加强“专升本”教学工作。各试点高等学校要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
3、新生入学报到后,其学籍纳入到试点学校统一管理,同时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
八、学费
学费按试点学校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标准收取。财政厅对试点学校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核定财政补助经费(不包括民办高等学校)。
九、毕业
完成专升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者,同时在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可获得试点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按当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另:吉林大学参照《200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试点实施办法》的要求,面对本校学生单独实施“专升本”教育。
附表一:200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试点学校、专业、本科阶段学制
附表二:200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试点考试科目
吉林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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